协会动态
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 作者:pro260dba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287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24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我会现组织推荐仓储物流为核心的供应链相关领域优秀创新专利项目,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0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资料电子档1份(文档以专利号命名),项目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三、报送方式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有意向参加申报的协会会员单位请于930日前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协会。协会将开展内部专家评审,对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并择优推荐。

四、协会推荐名额上限为三项。《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15810764479

  邮 箱:30764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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