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函〔2023〕494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
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经有关省级交通运输、经济运行调节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开展了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经研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希望承担“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运作企业,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在运输组织模式优化、联运信息互联共享、专业技术装备研发、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广应用“一单制”“一箱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国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