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规范和落实铁路两级主体企业权责。按照总公司和铁路局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权责划分,充分发挥两级机构的优势和主体的作用。总公司统筹全路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度标准、企业经营目标、重大改革举措,重点以战略决策、行为规范、组织指挥、协调服务、监督考核等方式,加强与改进对铁路局的管理。铁路局要强化市场经营主体意识,贯彻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实行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其二推进铁路资产资本化经营。研究推进铁路企业债转股,深化铁路股权融资改革。研究探索铁路资产证券化改革,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总结完善既有铁路控股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对具备条件的科技和专业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逐步改制上市,增强国铁资本的控制力,扩大资本溢出效应。加强合资铁路公司管理,依法合规推进优化重组工作,促进合资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三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展与铁路运输上下游企业的合作,采取国铁出资参股、设立合作平台公司等方式,促进铁路资本与社会资本融合发展。探索股权投资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新模式,对具有规模效应、铁路网络优势的资产资源进行重组整合,吸收社会资本入股,建立市场化运营企业。创新铁路发展基金发行模式,畅通企业、社会投资铁路发展基金渠道。
其四加大综合经营开发力度。落实铁路局土地综合开发主体责任,赋予必要的开发自主权,面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在做强运输主营业务的同时,促进旅游餐饮、站车商务、商贸物流、保险服务等关联业务协调发展。实施“互联网+”工程,拓展电商业务,提高网络资源效益。培育一批与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非运输企业,提高铁路企业经营效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B座11层 电话:010-83673352 京ICP备050040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32号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友汇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