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治超出重拳,一车超载“四家”受罚
来源: | 作者:pro260dba | 发布时间: 2017-06-27 | 3710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山西省政府发布通告,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将按照“一超四罚”新规进行处理。今后,执法人员如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不仅要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还要对货运车辆、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根据规定,凡在山东省境内通行的所有货运车辆,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装载,车辆驾驶人员应当依次主动经过快速不停车治超检测通道,配合执法人员进站接受检测。所有货运源头企业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

 

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对本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责任,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注册的货运源头企业,要在该企业注册一个月之内予以公示并纳入监管范围,对非法源头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此外,山西省将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普通公路上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数据和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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