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受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将有关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挂牌价:人民币14.99亿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是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539万元。经营范围:各类物资仓储及设施的租赁;钢模及工具的租赁;起重运吊设备的对外装卸;汽车配件、轮脂、五金交电、农副日杂、化工轻工原材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化肥的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停车服务。
标的企业共有在职职工342人,其中在岗人员190人。在岗人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75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63人,高级职称以上人员5人;物流师 49人,高级物流师4人。
标的企业占地面积约228372.7平方米(约合342.56亩),拥有两条铁路专用线总长约1400米,办公场所约5000平方米。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价值¥27917.91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4314.99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23602.92万元。
三、受让主体资格及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受让,也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7.5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并分两次支付,自《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4.5亿元(大写: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含保证金),自《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其余款项应在股权转让交割日前付清,股权转让交割日前未予付清的,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4.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提出的有关《债权、债务及资产处置方案》,其中,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对外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四、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企业已经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指挥部(兰出城入园指挥部〔2013〕1号)批准为“出城入园”企业,且享受原址土地自主开发的有关政策,目前该企业原址土地已获得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兰规〔2015〕142号)规划意见函,共有可开发的建设用地约24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5.5,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现有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工业用地向商住用地的变性工作正在进行中,该项工作及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具体承担。
2、标的企业所有职工全部由转让方结合“出城入园”工作的实施负责过渡安置。
3、标的企业所属部分房屋和土地目前正处于租赁期,涉及上述资产租赁客户的清退补偿事宜由受让方具体负责,转让方配合完成。
4、因标的企业属“出城入园”企业,涉及的新园区建设和老厂区搬迁工作比较繁杂,所以股权交割和资产交接工作周期约需一年时间(详见《股权交易合同》)。
五、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25日17时止。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公告期满,经我所会同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按《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将交易保证金1亿元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获得交易资格。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本次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首笔转让价款一并结算;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4.本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联系方式:郭女士 0931-8474918 13919282686
蒙先生 13919819609
网 址:www.gscq.com.cn
附件:《股权交易合同》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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