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11月10日签署,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中澳自贸协定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协定还在包括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内的十几个领域,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

回顾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成绩显著,可圈可点。从理论上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理论;从实践上看,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经济发展、不断创新的实践之路。展望未来,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有五个重点方向。

1、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面对国际经济、政治、外交等复杂的国际环境,特别是国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全球经贸规则重构压力,我国需要主动谋划、抢占先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跃升,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建设。

新形势下,我国需要积极发挥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和独特作用,将自由贸易区作为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将加快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作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

2、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大体量经济体商建自由贸易区。在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要与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倡议相结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由贸易区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逐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3、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度。在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降税水平,减少保护类产品的种类。扩大服务领域开放水平,尽可能地放开服务类的限制。

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推进规则谈判与规制合作,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向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为国家实现对外战略目标、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维护发展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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